現在NIW被拒可能性增大了,而且運氣也非常重要,比如正好碰到100,再強的case也可能會被拒。
所以這樣做是否可行?1月份遞交NIW,為了不耽誤時間4月份再把同一份申請遞交給移民局,這樣盡管要多花400多,但被批幾率可能大增,兩次都碰到100可能性也很小,也節約了很多時間,但不知道是否可行?(推薦信都是電子簽名)。
另外如果上麵不可行,收到RFE 是否可以立即提交新的申請,忽略RFE ?
謝謝解答一下
NIW遞交申請次數? 大俠解答一下謝謝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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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沒有規定不能遞交多個140申請
-pharmacyel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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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2007 postreply
10: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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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file兩個NIW 是不是和同時file EB1A/NIW一樣,互相不會影響?
-4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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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2007 postreply
13: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