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D的CPT從8月31號結束,畢業時間也為8月31號,之後並沒有申請opt,有一個月的合法gap,直到10月1號他的H1B生效。也就意味著其實我的F2身份其實在8月31號就沒有了。而當時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2.老公的公司在幫老公辦H1的時候並沒有幫我辦H4,欺騙我們說是H4身份隨H1身份一起轉。現在已經12月3號,也就是說從8月31號算起我已經out of status 三個多月了
3.如果我現在在美國境內托律師所提交所有手續辦理H4,或者自己提交辦理H4的話,按照正常程序,處理時間很有可能在三個月或者更久。而如果逾期居留超過6個月就會被強製出境,所以選擇在境內轉身份風險很大。
4.如果我選擇回國重新申請H4簽證,是不是這邊就不要辦理相關手續了?還是也要遞交I-539等相關手續?或者什麽都不用管直接回去簽也沒有關係?
5。出現這個很明顯的gap會不會對返簽造成很大的不利?逾期滯留還能再返簽H4嗎?
6.除了黑身份,返簽,還有沒有別的選擇呢?謝謝了。和LD能走到今天實屬不易,一是不願和LD分開,二是在這邊熬過了很多艱難困苦,為了一個身份全部放棄實在是心有不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