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果我現在在美國境內托律師所提交所有手續辦理H4,或者自己提交辦理H4的話,按照正常程序,處理時間很有可能在三個月或者更久。而如果逾期居留超過6個月就會被強製出境,所以選擇在境內轉身份風險很大。
--你拿到申請的receipt,就是合法留居了.
4.如果我選擇回國重新申請H4簽證,是不是這邊就不要辦理相關手續了?還是也要遞交I-539等相關手續?或者什麽都不用管直接回去簽也沒有關係?
--你有out of status,估計H4批下來很可能沒有I-94,也就是需要出境辦H4簽證再入境.所以如果直接拿著老公的H1 approve notice直接辦H4簽證會更合適,這樣少等H4批件和申請的花費.拿著H4批件去簽和沒有批件去簽是略不同,前者一般很快,後者很慢,一般前者適用在墨西哥或加拿大去簽,後者一般回國更適用.
5。出現這個很明顯的gap會不會對返簽造成很大的不利?逾期滯留還能再返簽H4嗎?
--有影響,但問題不大
6.除了黑身份,返簽,還有沒有別的選擇呢?謝謝了。和LD能走到今天實屬不易,一是不願和LD分開,二是在這邊熬過了很多艱難困苦,為了一個身份全部放棄實在是心有不甘啊。
--黑身份是最不合適的路,有他的H1在手,你沒有什麽可以擔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