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都是辯證法專家,360度怎麽說都有理。
交錢也好,抽血也好,我不明白的是,查出來陽性以後怎麽辦?大家想過沒有?
無論是外國人,還是中國人,查出來陽性以後,
立即槍斃,顯然不行。
關進監獄,其他的犯人就要越獄了。
在臉上刺字做個記號,違反人權,美國要抗議了。
強行送進醫院,誰來簽字?醫院怎樣創收?還是違反人權。
原機遣返,相當於自動得到綠卡,美國移民局又有意見了。
唯一的辦法是,全部結果都說成是陰性,反正錢也收了。
隻有一點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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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 really get the point. :-) -way2go- ♀ (0 bytes) () 12/03/2007 postreply 17:2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