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各位: 有誰知道該怎麽辦?

我1998年離婚, 之後2000年出國, 同年假期回國和當時的男友結婚, 他第二年以F2身份過來, 後轉F1, H1, 現在他趕在7月底以前同時file 了140和485, 我雖然是H1身份, 但剛工作一年, 公司還沒給我著手辦綠卡, 我隨丈夫也在7月底file了485, 但在填以前的婚史時, 因對過去的經曆抗拒, 填了’none’, 現在很後悔, 不知該怎麽辦. 我有兩個護照, 舊護照上 marriage status 是’ divorced’, 在我交舊護照的copy時, 我把這裏遮住了. 現在還能補救嗎? 該如何補救? 我早丟了離婚證, 隻剩了出國前辦的’未再婚公證’(當時還未再婚). 我是申請加拿大綠卡的主申請人, 申請加拿大綠卡時, 所有情況都是如實的, 當時還提供了一份’ 未再婚公證’. 現在對這個美國綠卡, 很明顯撒了謊, 怎麽辦呢? 急死了, 看了昨天的新聞, 講那對菲籍移民被移民局算舊帳, 嚇的我…我有一女兒, 這兒生的,都兩歲了….現在的婚姻100%是真的, 但這個謊.. 哎…查了以前的貼子, 也沒明白該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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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CIS can not find out, you will just live with a Green card. -pharmacyelite- 給 pharmacyelite 發送悄悄話 pharmacyelite 的博客首頁 (509 bytes) () 11/20/2007 postreply 13: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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