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個月並不是很保險,我以前都是建議客人等6個月,在I-94

即將到期前才遞交I-130/I-485
現在你應該等到一月,如果到期前還沒有收到receipt,支票也沒有cash,就再遞交一份申請。如果收到了,那就隻能等了。如果超過合理的處理時間,沒有RFE或麵談等進一步動作,也沒有批準的話,可寫信給議員,第一夫人等求助。

所有跟帖: 

十二萬分地感激你的回複!謝謝! -食全食美- 給 食全食美 發送悄悄話 食全食美 的博客首頁 (179 bytes) () 11/13/2007 postreply 11:54:57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