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沒有可能隱瞞未婚配偶的可能,因為

她今年辦理B1簽證時和我還沒有確立戀人關係(雖然我們已經認識)。 而可能的婚期會在08年2月。 請問這種情況如何判斷? 是否提供(什麽樣的)證據? 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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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來美國到實際結婚有很長時間(六個月以上)通常都不會找麻煩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270 bytes) () 10/28/2007 postreply 18:35:14

多謝澄清! -Jie_BJCN- 給 Jie_BJCN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28/2007 postreply 18: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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