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感謝3小時前小白兔的關於re-entry permit的答複!
我女友現持有效的B1簽證(1年多次往返)。如果她來美國和我結婚,然後離開美國返回英國繼續她的工作,是否會為我以綠卡持有者的身份為其辦理綠卡申請製造困難?換句話說,移民官是否會懷疑婚姻的真實性? (當然,我已做好準備利用re-entry permit 和她在英國團聚4年。)
問題2,此類移民申請仍然隸屬於美國駐廣州領事館, 還是駐英國的相關使領館?
多謝啦!
再向各位專家請教:綠卡持有者的配偶之移民申請的2個問題
所有跟帖:
• 1,如果她在申請B1簽證時,沒有填寫有未婚配偶在美國的事實 -xiaobaitu- ♀ (299 bytes) () 10/28/2007 postreply 18:08:47
• 我們沒有可能隱瞞未婚配偶的可能,因為 -Jie_BJCN- ♂ (144 bytes) () 10/28/2007 postreply 18:19:38
• 如果來美國到實際結婚有很長時間(六個月以上)通常都不會找麻煩 -xiaobaitu- ♀ (270 bytes) () 10/28/2007 postreply 18:35:14
• 多謝澄清! -Jie_BJCN- ♂ (0 bytes) () 10/28/2007 postreply 18: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