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申辦EB2類綠卡。
我有兩份LC批準件:一份是PD早的TR->RIR類;另一份是PD晚的Perm類。
我公司的律師於今年的8月初幫我同時填報了140(用的是PD晚的LC)和485申請。在沒有收到前一份申請收據的情況下,同一個律師又於今年9月初幫我單獨填報了另一份140申請(用的是PD早的LC)。
現在這幾份申請的收據都收到了。但收據顯示,9月單獨填報的140的A#和8月填報的140和485上的A#不一樣。前者的A#還是當年EAD(OPT)卡上的A#,後者的A#在140和485收據上是一樣的。
現在我公司的律師說我可以交$250,他們幫我用PD早的140替代PD晚的140。
我的問題是:
這個140的替代手續我可以不通過公司的律師自己辦嗎?如果可以,我該怎樣具體操作?
謝謝回答!
請問小白兔、射線、pjiang等老師,有關I-140的替換問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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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說法:不是替換,是兩份140申請的A#要統一起來。
-cy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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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007 postreply
09: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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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ttorney mistakenly filled your F-1 OPT/EAD A# - 回複:更正說法:不是
-p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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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007 postreply
10: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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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那carry over 的手續複雜嗎?
-cy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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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007 postreply
12: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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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謝謝!那carry over 的手續複雜嗎?
-p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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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007 postreply
12: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