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小白兔、射線、pjiang等老師,有關I-140的替換問題。
我在申辦EB2類綠卡。
我有兩份LC批準件:一份是PD早的TR->RIR類;另一份是PD晚的Perm類。
我公司的律師於今年的8月初幫我同時填報了140(用的是PD晚的LC)和485申請。在沒有收到前一份申請收據的情況下,同一個律師又於今年9月初幫我單獨填報了另一份140申請(用的是PD早的LC)。
現在這幾份申請的收據都收到了。但收據顯示,9月單獨填報的140的A#和8月填報的140和485上的A#不一樣。前者的A#還是當年EAD(OPT)卡上的A#,後者的A#在140和485收據上是一樣的。
現在我公司的律師說我可以交$250,他們幫我用PD早的140替代PD晚的140。
我的問題是:
這個140的替代手續我可以不通過公司的律師自己辦嗎?如果可以,我該怎樣具體操作?
謝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