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PJ老師的文章“合法身份”與“合法停留" 後,想到..

來源: 1mm 2007-09-21 07:47:2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98 bytes)
1.我140和485被鋸.是否要馬上離境? 還是等收到通知後離境?
2.我是加公民,是否過幾日可以又可進美(沒有任何簽證)?
另外,
3.如spouse明年TD轉為H1B,為我申請H4,我因在美還是在加申請?
多謝了!!!

所有跟帖: 

回複:看到PJ老師的文章“合法身份”與“合法停留" 後,想到.. -pjiang- 給 pjiang 發送悄悄話 pjiang 的博客首頁 (427 bytes) () 09/21/2007 postreply 10: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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