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小白兔指教:
我持美國綠卡,我想知道如何不影響申請公民:
1) 綠卡5年中離境不超兩年半,每次離境不超過半年, 應如何理解?
2) 如果在滿足上述條件情況下,離境次數有沒有限製? 是否每次都要在美國住滿183天以後才能離境?比方說:我是今年2月12日去中國的,7月26日回到美國的,現在我想在明年元月初去中國,6月中回美國,這不影響以後申請公民嗎?
謝謝!
請問小白兔關於綠卡離美問題
所有跟帖:
• 離境次數沒有限製,並非每次入境都要住六個月 -xiaobaitu- ♀ (0 bytes) () 09/17/2007 postreply 10:42:04
• 請問小白兔回複:離境次數沒有限製,並非每次入境都要住六個月 -gcsl- ♂ (114 bytes) () 09/17/2007 postreply 11:46:37
• 這樣時間久了還是會被認為放棄了在美國居住,BIA有個判例就是這種情況 -xiaobaitu- ♀ (128 bytes) () 09/17/2007 postreply 12:2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