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上來再問小白兔, 如果

我明年四月時申請好正式綠卡,(去年7月拿的臨時的)明年4月時正好是綠卡在美呆一年半,也就是3年的一半了,那我,後年4月可以申請公民嗎?(明年4月以後和勞工在他國一起生活的話,這樣就滿足了在美時間,和我們生活在一起的條件了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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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要離境超過一年以前積累的時間就都無效了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22/2007 postreply 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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