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個名義辦理出國手續而已,外辦和政審經辦的領導到下麵都拿了好處,當然不會再刁難。
對於真正的國家機關人員自行出走( N年前算叛逃),事後簽字批準的領導要做檢查,嚴重的情況下該外辦會被吊銷一段時間的外事權,當然從上到下恨你恨得牙癢癢,哪能輕易放你過關?
兩種性質不一樣,你說的那種情況,本來人就不是他們的人,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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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該單位的人,是該單位的車夫!
-ly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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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2007 postreply
18: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