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實在無法相處才分手,就可以自己申 請轉正式綠卡
但這種臨時綠卡解除條件的案件對證明婚姻真實的文件要求較高,而且通常都會被麵談。如果移民官對麵談不滿意,還是可以被拒的
如果兩年臨時綠卡還沒有拿到就分手,那就一定 需要 證明公民一方有虐待行為才能申請綠卡(如批準就是十年 綠卡)
如果已經拿到了臨時綠卡,隻要證明當初是真心結婚,後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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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終對那位一拿到GC就說一天都受不了的MM表示懷疑(當初的動機)
-Ly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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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2007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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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我始終對那位一拿到GC就說一天都受不了的MM表示懷疑(當初的動機)
-toy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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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2007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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