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實在無法相處才分手,就可以自己申 請轉正式綠卡 但這種臨時綠卡解除條件的案件對證明婚姻真實的文件要求較高,而且通常都會被麵談。如果移民官對麵談不滿意,還是可以被拒的 如果兩年臨時綠卡還沒有拿到就分手,那就一定 需要 證明公民一方有虐待行為才能申請綠卡(如批準就是十年 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