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推薦人不是布什,或薩達姆, 就不要說“厲害”。 這是因為審理你資料的都是移民局的大白癡, 根本不知道你所說的的“厲害”的人物是吃幾碗幹飯的。
5封推薦信, 通常來說, 稍嫌少了點。 一般, 7-10封比較好。
所以, 你現在就去找人寫吧, 以防萬一移民局找你要。
把能發動文章都盡快發出去, 以備萬一要REF時用。
建議再找2-5封推薦信。
所有跟帖:
• 謝謝知名度姐姐,特別喜歡你博客裏的文章 -紅紅綠綠- ♀ (0 bytes) () 08/01/2007 postreply 13:38:14
• 別客氣。 -知名度比較高- ♀ (0 bytes) () 08/01/2007 postreply 13: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