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推薦人不是布什,或薩達姆, 就不要說“厲害”。 這是因為審理你資料的都是移民局的大白癡, 根本不知道你所說的的“厲害”的人物是吃幾碗幹飯的。 5封推薦信, 通常來說, 稍嫌少了點。 一般, 7-10封比較好。 所以, 你現在就去找人寫吧, 以防萬一移民局找你要。 把能發動文章都盡快發出去, 以備萬一要REF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