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申請綠卡的費用是不是一定要由公司出? 有這方麵的法律規定嗎?

一個朋友拿到一家公司的OFFER, 公司同意幫他辦綠卡, 但不願意出錢, 他說費用他自己願意全部承擔. 結果過了幾天公司的HR說不行, 有法律規定如果是公司給辦的綠卡, 費用要由公司出, 被申請人的個人支票是不可以用的. 請問各位大俠是有這一說法嗎? 去看了USCIS的網站, 沒查到. 先謝了.

所有跟帖: 

當然可以自己出了.可以由公司名義出,然後個人開支票還錢給公司 -珍珠泡泡- 給 珍珠泡泡 發送悄悄話 (109 bytes) () 07/18/2007 postreply 07:55:20

謝謝泡泡. 這麽說來你是肯定移民局是不會接受個人支票 -金色風鈴- 給 金色風鈴 發送悄悄話 金色風鈴 的博客首頁 (125 bytes) () 07/18/2007 postreply 08:07:47

按照我的律師的說法是這樣. -珍珠泡泡- 給 珍珠泡泡 發送悄悄話 (98 bytes) () 07/18/2007 postreply 08:46:09

謝謝泡泡. 那我去轉告那朋友. -金色風鈴- 給 金色風鈴 發送悄悄話 金色風鈴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18/2007 postreply 09:29:19

又糊塗了. 剛想起一朋友也是在辦綠卡的, 他說 -金色風鈴- 給 金色風鈴 發送悄悄話 金色風鈴 的博客首頁 (183 bytes) () 07/18/2007 postreply 10: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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