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糊塗了. 剛想起一朋友也是在辦綠卡的, 他說

他的LC和140都是附的他自己的個人支票, 全都批了. 特地跟他confirm了他不是先開給律師樓, 再由律師樓出支票給USCIS的情況. 所以他認為沒有這回事, 自己的支票也沒問題.

沒有別的大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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