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移民局官員把她帶到一小屋, 問了一堆問題, 最後說她既然申請綠卡, 就應該以美國為主, 現她在中國停留時間過長, 故把她放入黑名單上觀察.
實際情況是LP用AP在中國呆8個月, 但AP有效期為一年, 她這樣做並沒有違法規定.
我們在國內有生意要打理, 所以LP在下月底還要回去善後, 再在11月底12月初左右持綠卡返回美國.
請問黑名單是什麽東西? 移民官把她放入黑名單是合理做法嗎? 她下次出/入境會有什麽問題? 她的綠卡從6月開始生效, 應如何才能保住綠卡?
另我和小孩在美國, 所以她返回美國居住的願望是真實的. 在入境時移民官會把這列入考量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