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什麽“黑名單”,而是觀察名單。如果她繼續在海外時間長度

超過在美國的時間,海關可以扣留其綠卡,把她告上移民法庭,要求法官取消其永久居民身份,那時她就必須出席聽證,解釋你們有什麽特別原因需要長期居住境外,而且配偶和孩子在美國的事實證明她並沒有放棄在美國居住,最後由法官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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