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了個帖子提醒大家冷靜。然後看到很多人說我這說我那。那都無所謂,大夥一激動說點過頭話是常有的事。
我倒是不明白:究竟移民局/國務院在這次事件中什麽行為可以被我們起訴?
按常理,如果說起訴,通常是對方違法。那麽政府在什麽地方違法?
如果說希望政府提高辦事效率,增加透明度,等等,那叫提點建議/抗議,不叫起訴。
也許我自己有點概念糊塗,明眼人給指點指點。
誰可以告訴我訴訟移民局的準確理由嗎?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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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訴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萬年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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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2007 postreply
20: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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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法律訴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tropica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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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2007 postreply
08: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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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違法沒,隻有法官可以給你答案.但你為什麽非糾纏這問題
-soldan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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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2007 postreply
23: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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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糾纏,確實是不明白。得了,還是去問律師。
-vancha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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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2007 postreply
07: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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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不能糊裏糊塗跟人起哄吧。
-vancha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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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2007 postreply
07: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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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起哄"會有損失嗎?沒有就安了
-soldan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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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2007 postreply
12: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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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叫沒事瞎起哄,嗬嗬
-vancha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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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2007 postreply
12:4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