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了個帖子提醒大家冷靜。然後看到很多人說我這說我那。那都無所謂,大夥一激動說點過頭話是常有的事。
我倒是不明白:究竟移民局/國務院在這次事件中什麽行為可以被我們起訴?
按常理,如果說起訴,通常是對方違法。那麽政府在什麽地方違法?
如果說希望政府提高辦事效率,增加透明度,等等,那叫提點建議/抗議,不叫起訴。
也許我自己有點概念糊塗,明眼人給指點指點。
誰可以告訴我訴訟移民局的準確理由嗎?
所有跟帖:
• 法律訴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萬年綠- ♂ (60 bytes) () 07/04/2007 postreply 20:34:42
• 回複:法律訴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tropicalman- ♂ (23 bytes) () 07/05/2007 postreply 08:20:33
• 到底違法沒,隻有法官可以給你答案.但你為什麽非糾纏這問題 -soldanella- ♀ (239 bytes) () 07/04/2007 postreply 23:30:53
• 不是糾纏,確實是不明白。得了,還是去問律師。 -vanchael- ♂ (0 bytes) () 07/05/2007 postreply 07:21:26
• 總不能糊裏糊塗跟人起哄吧。 -vanchael- ♂ (0 bytes) () 07/05/2007 postreply 07:32:40
• 你"起哄"會有損失嗎?沒有就安了 -soldanella- ♀ (0 bytes) () 07/05/2007 postreply 12:17:22
• 這就叫沒事瞎起哄,嗬嗬 -vanchael- ♂ (0 bytes) () 07/05/2007 postreply 12:4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