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兔,射線,PJIANG等大俠請幫忙回答一下我的問題:

在一個公司A工作3年多(公司A注冊地址是老板家裏,實體在另一地址),1-140已經拿到,以前申請身份所用地址都是公司實體地址。但公司實體4月份被另一家公司B購買。由於公司B不幫忙轉身份,本想轉到公司C。由於排期放開,可以直接辦綠卡,所以同公司A老板商量後可以繼續SPONSOR我,給我發PAYCHECK。問題是在485填表時,公司地址填哪裏?填實體地址(已賣),還是公司注冊地址(尚存在)?485工作地址和以前I-140 和LC上不一樣可以嗎?
這個問題困擾我好幾天了, 請知道的朋友幫忙回答一下,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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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小白兔,射線,PJIANG等大俠請幫忙回答一下我的問題: -pjiang- 給 pjiang 發送悄悄話 pjiang 的博客首頁 (185 bytes) () 06/28/2007 postreply 11:14:20

PJIANG,萬分感謝你的答複,昨天因為看了你的置頂帖, -9108- 給 9108 發送悄悄話 (70 bytes) () 06/28/2007 postreply 11: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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