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就是被laid off而非自己quit,在拿到綠卡後的情況則與此不同,在引起移民局注意並review的情況下,關鍵在於調查後認定是否曾經有過一個真正的永久性職位( 雖然通常是民不舉官不究)
AC21的變通是為了適應I-485處理時間過長導致的原雇主情況的變化
所有跟帖:
•
謝謝xiaobaitu您及時回帖。按您所說--獲得綠卡後
-footooth-
♀
(303 bytes)
()
06/25/2007 postreply
1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