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就不可能不care,因為在I-485遞交後180天前換工作

來源: xiaobaitu 2007-06-12 08:47:2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57 bytes)
已經可以構成拒絕485的充分理由
至於沒有被發現的情況肯定有,就像假 結婚的也有一部分
沒有被發現而拿到了綠卡,在超市偷東西的也有不少沒有被抓到......但那樣仍然是違法,將來有一天被發現,還是可以被追究。
如果你沒有別的任何辦法了,當然隻能冒 險。隻要遇到要
RFE,就死定了。如果隻是因 為 新的工作薪水高一點,那冒險就不值得,還是應該等180天之後再換工

所有跟帖: 

嗯,這種險還是不要冒得好,欲速則不達也! -state.dept- 給 state.dept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12/2007 postreply 08: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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