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就不可能不care,因為在I-485遞交後180天前換工作

來源: 2007-06-12 08:47:2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已經可以構成拒絕485的充分理由
至於沒有被發現的情況肯定有,就像假 結婚的也有一部分
沒有被發現而拿到了綠卡,在超市偷東西的也有不少沒有被抓到......但那樣仍然是違法,將來有一天被發現,還是可以被追究。
如果你沒有別的任何辦法了,當然隻能冒 險。隻要遇到要
RFE,就死定了。如果隻是因 為 新的工作薪水高一點,那冒險就不值得,還是應該等180天之後再換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