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遞交 N-400, 年底指模及麵試, 至今仍然在 Name Checking 中. 所有行政手段都用過, 分別幾次被告知馬上就會好, 空歡喜幾場, 所以延誤至今.
1. 我打算 pro se, 但聽說 2/20 日以後, 基本 pro se 都會被駁回, 而如果通過律師所, 則機會會大很多, 是否真實?
2. 我搬過一次家(報告了更新地址), 新居與舊址的 USCIS 管轄區不同(跨州), 請問 WOM 裏麵要兩個州的移民局辦公室負責人都起訴嗎? 還是隻起訴目前地?
3. 搜索看到許多人遞交訴狀之後90天左右都受到 MTD, 這樣的話如果出庭, 是要在本地, 還是要跑回舊址, 即遞交公民申請之處? 對方出庭是隻有 AUSA 嗎, 還是起訴的那兩個辦公室負責人也必須出庭?
4. 我的指模早已過期, 但從未被通知要去更新, 我是否應該主動請求重按指模, 然後再上訴?
5. 聽說如果收到 MTD, 就應該與USCIS/FBI協商, 同意立刻撤消起訴, 但請他們能加速辦理, 這種方法是否可行, 可靠? 還是應該不撤消, 到時候 hearing 出庭據理力爭? 這種出庭情況下, 是否應該請律師呢才能有把握勝訴?
先謝謝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