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看法.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您最好請專業律師幫助.

1.您如果仍然在原公司工作,使用原來的H1B,並且有連續的PAYROL記錄和納稅記錄.就不必申請新的H1B.

2.您已經是H4,即與原公司解除合約,那麽在申請新的H1B時,原來的H1B優勢已經沒有,所以,我個人認為應該重新申請名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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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you are wrong. -H1wenti- 給 H1wenti 發送悄悄話 (152 bytes) () 05/08/2007 postreply 15: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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