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綠卡身份已超過五年,但近幾年被公司派往中國工作。雖然每次離開美國的時間都不超過六個月,但五年裏累計在美住了27個月左右,達不到要求得 30個月,最近的一兩年內情況也不太會變。 這樣的情況怎樣才能符合申請公民的條件呢。
請問小白兔和有經驗的朋友,申請公民的physical presence問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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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公司幫你申請N-470,批準後即使一天都不住在美國,也沒有影響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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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2007 postreply
19: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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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那申請470以前的那些日子也能算回來嗎
-也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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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2007 postreply
21: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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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能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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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2007 postreply
21: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