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請律師辦的,一直都沒有消息,她也

回答: 她沒有非法呆過2007我想回家2007-04-14 14:10:35

稀裏糊塗的,到最近要和老公回國才想起來,剛才她用以前收到的receipt No.到移民局網站查,竟然發現,她在2005年4月申請AP後 2005年8月移民局要求補充材料!!!!!!她從來沒有收到過任何東西!!
不知道她可不可以重新申請(估計原來的申請也過期了),如果可以,在填I-131的時候要說以前申請過但因為沒有及時回複而沒有成功的事情嗎?

真是沒想到會這樣!但真的謝謝你了xiaobaitu!!

所有跟帖: 

要補材料的話,3個月不補就一定拒,但不影響日後申請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14/2007 postreply 16:14:28

請問她要在新的申請中要說明以前申請過,且被拒嗎?謝謝! -2007我想回家- 給 2007我想回家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14/2007 postreply 16:19:16

如果申請表格中有問的話,是要如實說明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14/2007 postreply 16:56:39

請問如要多次進出美國,一般申請時間會給多久?再次感謝! -2007我想回家- 給 2007我想回家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14/2007 postreply 17:19:48

one year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14/2007 postreply 17: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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