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朋友急問:
已有綠卡, 並且已經有回美證(I-131,2006 年申請,已批準,兩年有效),
目前人在香港工作, 如果不想申請美國公民的話(他想保留綠卡身份), 是否一年回一次美國即可?
如果日後改變主意, 申請公民, I-131 的兩年(2007, 2008) 怎麽算? 因為申請公民的前五年之內的最後2.5 年, 要本人連續居住在美國. 如果長期在亞洲工作 (5-10 年), 怎樣保留綠卡?
多謝答複!
已有綠卡和回美證(I-131),不想公民的話,是否一年回一次美國即可?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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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經有reenter permit,兩年中並不需要一年回一次美國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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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2007 postreply
09: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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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 既然現在不需要綠卡何不把綠卡上交換個長期簽證,等
-移民大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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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2007 postreply
13: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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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非常感謝! 立即轉告!
-Qua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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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2007 postreply
19: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