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的B簽証法定的停留期就是六個月﹐如果是一年﹐肯定是海關

給錯了。如果你還有I-94的號碼﹐可以遞交I-102申請補發原I-94﹐之後再去簽時說明責任不在你父母﹐也許可以得到重新考慮。否則就要離開美國三年以後再申請簽証﹐才有可能簽得到

所有跟帖: 

Thanks!! -shacha- 給 shacha 發送悄悄話 (32 bytes) () 03/14/2007 postreply 13:33:14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