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的B簽証法定的停留期就是六個月﹐如果是一年﹐肯定是海關
來源:
xiaobaitu
於
2007-03-13 13: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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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錯了。如果你還有I-94的號碼﹐可以遞交I-102申請補發原I-94﹐之後再去簽時說明責任不在你父母﹐也許可以得到重新考慮。否則就要離開美國三年以後再申請簽証﹐才有可能簽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