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比較容易的可能性﹐是提出類似H1B和I-140快速處理

方案的I-485快速處理方案﹐這種情況因為隻是處理程序的改變﹐不涉及修改法律﹐隻要移民局自己同意就可以﹐﹐而且又沒有影響移民局的利益﹐﹐ 如果一次就收了五當於3-5年的EAD和AP的錢﹐早點發綠卡隻會減少日常管理的成本﹐就像該五年分期付給移民局的錢﹐你一次付給他們
他們不應該會有意見。隻需要通知FBI﹐這些申請人在背景調查中享有優先權即可。
當然﹐這種改變對那些家庭移民的﹐特別是收入不高的申請人的利益是有損害的﹐因為快速處理通道佔用了FBI和CIS的部份人力資源﹐他們的案件處理會變得更慢﹐除非他們也比著燒錢

所有跟帖: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