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兩地分居, 都是H1-B. 老婆的H1B到今年十月一號就滿三年了,需要延期。 現在老婆想辭掉工作,到我這來再找下一個工作(處於一些實際的局限, 騎驢找馬不大現實)。這中間就要經曆H-1B --> H4 --> H1B的過程。 幸運的是老婆現在的H-1B是受名額限製的, 故再轉H-1B quota不是一個問題。
--- 可我們擔心的是她頭三年的期限今年十月一號就滿了, 比如她今年七月份找到一份新工作,H-4轉了H-1B, 是不是新的H-1B也是到今年十月一號就過期呢, 是不是需要立刻再申請延期呢?
--- 另外, 若老婆今年十月一號前沒找到工作, 但後來找到了,她是不是在轉H-1B時還能不受quota的限製?
--- 另, 老婆中間這段H-4的時間是否也要算進H1-B共六年的時間裏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