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opt工作,4月份申請H1.我現在想回國,有些問題請教.
如果我在4月1日跟老公一起遞交H4申請,那這期間回國會有什麽後果?對老公的H1申請會有什麽影響嗎?還有,我如果再回美國簽證,是否必須等到10月1日以後?
如果我必須回國的話是否不跟老公一起遞交申請會更簡單一些?
謝謝!
小白兔及其他大俠們幫我看一下吧,也是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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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4申請將被認為放棄,所以如果你必須回國,應該在10/1後在 -xiaobaitu- ♀ (30 bytes) () 02/26/2007 postreply 14:4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