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opt工作,4月份申請H1.我現在想回國,有些問題請教. 如果我在4月1日跟老公一起遞交H4申請,那這期間回國會有什麽後果?對老公的H1申請會有什麽影響嗎?還有,我如果再回美國簽證,是否必須等到10月1日以後? 如果我必須回國的話是否不跟老公一起遞交申請會更簡單一些?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