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把兩個案子湊一起評論了,所以出現不少誤解。
我本人的意思是:
1.-全力支持賀梅回家。譴責貝克家.
-同意賀家八年前犯了錯誤。兒女不是可以讓出的東西,那怕是暫時。但8年法庭證明他們的誠意;
2. 除了當事人外,性騷擾事件真相難明。但他確實被判無罪。該事件和貝克案沒有關聯。
大家把兩個案子湊一起評論了,所以出現不少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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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keDragon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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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2007 postreply
0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