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邀請母親和家人來美參加我的婚禮時,日程隻寫了14天,還是給了1年

就簽證的具體審查標準不清楚。入國時,給的登陸時限是6個月。我的簽證也是1年多次往返,我用它來來去去了幾次,很方便的,每次都是給6個月的登陸期限,最後一次的登陸期限比我的簽證有效期要遲很多,但是我覺得簽證有效期和登陸有效期中以較快失效的一個為準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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