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出生、教育、婚姻公證是在國內做的(是中英文對照的那種),承本壇朋友賜教,這些文件能被USCIS認可。Thanks again!
尚有其它一些文件(國內的獲獎證書、主持課題的結題證明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等)需要翻譯或公證。聽說這些文件隻要找身邊的朋友幫助翻譯、簽字證實即可。確否?I-140申請書中是否一定還要附其中文原件?
又:有說在USCIS website上能download這類翻譯件的標準格式,我這土冒查了一下沒有找到:)。能否請有經驗的朋友更具體一點指教?
不勝感激!!
誠懇請教USCIS對翻譯件的要求
所有跟帖:
• 翻譯公證可這樣做 -法居士- ♀ (479 bytes) () 02/25/2004 postreply 09:11:59
• 對不起,漏掉字了。應為:“間接翻譯公證”。 -法居士- ♀ (0 bytes) () 02/25/2004 postreply 09:16:06
• 回複:誠懇請教USCIS對翻譯件的要求 -法居士- ♀ (479 bytes) () 02/25/2004 postreply 09:14:05
• Thanks a million, Fajvshi! -I140+I485- ♀ (0 bytes) () 02/25/2004 postreply 09:4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