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 Attorney 和申請人是一個案件中的兩造,如果他們不願意

達成和解,下一步就是上法庭,各講各的理,法官當裁判,你案子還沒有打就想withdraw,這種心態不可取,以後如果被政府方麵認為你是外強中幹,虛張聲勢,更容易在case的最後審批上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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