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問:你女兒回來過嗎?答:沒有, 工作忙但常通電話。 然後隨便掃了掃材料,拒.
第二次我在寫給簽證官的信中解釋了這一問題, 我來美雖然近三年,但頭兩年和老公兩地分居, 把有限的假期用在相互探訪上了, 故而未回, 並強調現在也可以回去看父母, 但我更希望父母能夠來美國,這樣他們不但和我團聚了, 還可以遊覽美國, 是一次難得的旅遊機會. 我父母說簽證官看這封信時點頭, 接著翻看我的材料, 最後還是被拒,問之原因, 答曰你女兒的工作單位沒有幫忙.這個理由挺讓人費解的, 我是從所在係的人事秘書那裏弄了封信, 說明我的工作狀態, 工資等等, 信的內容copy自同一個模板, 周圍有其他人的父母靠這封信也就簽了, 所以我也沒有去學校弄. 我是否應該去學校開這封信呢? 依大家之見,我應該怎樣準備材料呢?
謝謝大家在百忙中有耐心看完並希望你能幫我出謀劃策。 有人建議我先回家一次, 然後再邀請父母, 這樣可行嗎?
先謝謝大家的熱心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