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美公民,與一位來美探親滯留女士結婚,現已遞交I-130,I-485以及I-765表格,並接到biometrics的預約。現在有一個問題請教諸位熱心懂行人士,就是我妻子幾年前來美申請護照時,婚姻狀況填的是已婚,實際上在此5、6年前即已離婚,當時因為聽人說填寫已婚比較容易得到簽證。不知麵試時移民官員在審核離婚文件上說明的離婚日期與護照填發的婚姻狀態不符合,有多大麻煩。若能得到熱心人士指教,在此感謝不盡。
綠卡麵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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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綠卡麵試
-bluespir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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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2007 postreply
14: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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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回複:綠卡麵試-Thanks a lot.
-賈雨村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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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2007 postreply
15: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