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4身份在美,已經有7年沒有回國和家人過年了。本來計劃好遞交完綠卡申請後回國過年的,但綠卡申請的材料可能要2月份才能準備好。現在很矛盾,不知道應該現在回去然後趕在遞交申請前用4回美。還是等申請交了以後再走。
請問大家,是不是遞交綠卡申請時本人一定要在美國?在此先謝過。
是否應該在遞交綠卡前回國.請有經驗的XDJM回答,非常感謝!
所有跟帖:
• 交 485 時本人一定要在美國? -a1234567- ♂ (90 bytes) () 01/11/2007 postreply 14:03:09
• 謝謝。材料是指推薦信。準備同時遞交I-140和485 -dcrghf- ♀ (0 bytes) () 01/11/2007 postreply 14: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