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了!
估計我不用延I20或者轉學了,已經念夠了。
那如果回國,就用opt和offer letter就行了吧?
回複:NIW是個人提出申請而不是雇主,所以F-1或OPT(也是F-1)
所有跟帖:
•
我覺得如果是LC的I-140,回國簽證也有問題,因為在DS-156表格中
-xiaobaitu-
♀
(91 bytes)
()
12/28/2006 postreply
08: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