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NIW是個人提出申請而不是雇主,所以F-1或OPT(也是F-1)

來源: 2006-12-28 08:03:5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多謝了!
估計我不用延I20或者轉學了,已經念夠了。
那如果回國,就用opt和offer letter就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