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持H4來美,接到時才發現,狗屎的上海簽證官把H4的老婆寫成了principle alien,不是H1的我。
老婆的H4將在1月12號到期,三個月前交的539現在還在NSC等待處理。於是海關人員在I-94上明確寫明到期日1/12/2007。
我的H1B[transfer 過]在12/12/2007到期,是不是這種情況也應該馬上file 539給孩子就可以了?
萬分感謝~~
緊急救助小白兔等大蝦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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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要在到期日前拿到I-539收據就可以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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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2006 postreply
20: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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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very much
-lala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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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2006 postreply
05: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