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分感謝!有一點我一直都不太明白

為什麽少於180天就沒事兒,還有,為啥485之前出國簽個證就沒事兒了呢?真後悔去年沒有在485之前回趟國。現在withdraw485也夠煩了。讀了你的關於自己綠卡經曆的帖,多謝分享啊。你說“應該 2004 年讓我太太回國去簽 h4 的,這樣移民局就不能挑 2003 年的刺了。”不太明白意思,有這樣的規定嗎?再次感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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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就是這樣規定的 -a1234567- 給 a1234567 發送悄悄話 (879 bytes) () 12/18/2006 postreply 14:31:58

多謝多謝! -justlikebefore- 給 justlikebefore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18/2006 postreply 14: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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