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是
1) 需要拿得出合法做TA的證據,以免萬一CIS要查
2) 學校的經驗隻能折半換算成企業界的,如果再考慮到F-1做TA本身的時間限製(每周不超過20小時)的話,能換算成企業界經驗的時間就很少了(2年的TA經驗隻能折算成6個月),吃力不討好。
我迄今未見LC上有打出 +0.5 years experience的例子。
我的律師不主張TA的經驗寫上LC申請
所有跟帖:
• 謝謝,那我的碩士學位有問題嗎? 因為是進入公司以後拿到的 -漫長等待- ♀ (0 bytes) () 12/17/2006 postreply 16:54:49
• 碩士LC無須工作經驗,隻要願意打廣告寫No Experience OK -也想移民美國- ♀ (0 bytes) () 12/17/2006 postreply 17:28:29
• LC上的職位是未來的,與您進現在公司時是何種學位無關 -也想移民美國- ♀ (0 bytes) () 12/17/2006 postreply 17:47:44